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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4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6)。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雪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4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明科技”)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拟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3年。赣州宝明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作为抵押,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对上述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署的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07月09日

  3、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1号1#厂房

  4、法定代表人:赵之光

  5、注册资本: 5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宝明科技持有宝明精工100%股权,宝明精工持有赣州宝明 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赣州宝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亿元(小写:200,000,000.00元)

  3、担保期限:三年

  4、具体担保条件、期限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四、担保协议的签署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赣州宝明的实际用资需求,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赣州宝明提供融资担保,系基于赣州宝明的业务发展需要,可使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空间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有助于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赣州宝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管理与业务开展有充分的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无需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为赣州宝明提供融资担保,是基于赣州宝明正常经营所需作出的,且充分考虑了赣州宝明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赣州宝明为公司二级子公司,对于此次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8,5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60%,公司除上述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有效期即将到期。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核情况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有利于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0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年2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年2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关于为赣州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2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邮件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多媒体会议室。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张国宏、蒋林

  3、联系电话:0755-29841816

  4、指定传真:0755-29841777

  5、指定邮箱:bm@bmseiko.com

  6、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B栋2楼

  7、邮政邮编:516083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992

  2、投票简称:宝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弃权、反对。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日。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拟参加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股东帐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2年2月8日17:00前将回执传回本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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