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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晶科能源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晶科能源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0元/股,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晶科能源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1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基金2021年第4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21年第4季度报告涉及基金明细如下:

  上述基金2021年第4季度报告全文于2022年1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66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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