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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吴闽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薛梅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2-6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议案2、4、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祁丽、崔沐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刘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刘玲女士担任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刘玲女士简历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有科技”)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吴闽华先生

  (二)董事会成员:吴闽华先生、孟庆晓先生、张中华先生、姜坤先生、郭海卫先生(独立董事)、徐海波先生(独立董事)、张国新先生(独立董事)

  (三)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吴闽华先生(主任委员)、孟庆晓先生、郭海卫先生;

  2、审计委员会:徐海波先生(主任委员)、张中华先生、张国新先生;

  3、提名委员会:郭海卫先生(主任委员)、孟庆晓先生、张国新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国新先生(主任委员)、徐海波先生、姜坤先生。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刘玲女士

  (二)监事会成员:刘玲女士、卫宣安先生、吴茂森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总经理:吴闽华先生

  (二)副总经理:周春华先生、杜旭峰先生、薛胜利先生

  (三)财务总监:孙大勇先生

  (四)董事会秘书:薛梅芳女士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薛梅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前备案通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叶亚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叶亚敏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吴闽华先生的简历请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请见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附:

  一、副总经理简历

  1、周春华先生简历

  周春华,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电子工程专业。1998年至2001年,就职于深圳三洋华强激光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售后服务部副主任;2001年至2004年,就职于航通宽带(深圳)有限公司,担任工程部经理;2004年至2011年,就职于宽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担任市场部经理。2011年至今,就职于震有科技,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监。

  截至目前,周春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震有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震有成长”)、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战略配售”)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1.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7%。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杜旭峰先生简历

  杜旭峰,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通信工程专业。1999年至2000年,就职于深圳市TCL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硬件工程师;2000年至2002年,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开发经理;2002年4月至2002年11月,就职于上海翌讯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研发部产品经理;2002年11月至2010年,就职于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担任宽带事业部部门总监;2010年至2012年,就职于深圳市艾迪尔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研发部经理。2012年至今,就职于震有科技,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光网络产品部总监。

  截至目前,杜旭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震有成长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5%。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薛胜利先生简历

  薛胜利,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火力控制系统专业。1991年至1994年,就职于国营庆安宇航设备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1997年至2011年,就职于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历任研发部经理、市场部经理、产品战略部经理、事业部总经理等职位。2011年至今,就职于西安震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能源事业部总监。

  截至目前,薛胜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震有成长、战略配售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4%。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财务总监简历

  孙大勇,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大学会计学专业。2007年至2012年,就职于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项目经理;2012年至2014年,就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担任高级项目经理;2015年2月至2015年5月,就职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主管;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就职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15年11月至今,就职于震有科技,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孙大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震有成长、战略配售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3%。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董事会秘书简历

  薛梅芳,女,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11年至2017年,就职于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2017年至2021年4月,就职于震有科技,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薛梅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叶亚敏,女,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7年至2018年,就职于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咨询顾问;2018年至2020年8月,就职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助理;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就职于震有科技,担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2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叶亚敏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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