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0,000万元—83,000万元,同比增长65%—71%。
● 预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78,708万元—81,708万元,同比增长67%—74%。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31,393万元—34,393万元,同比增长65%—71%。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31,641万元—34,641万元,同比增长67%—74%。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606.8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067.13万元。
(二)每股收益:2.10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1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幅较大,主要源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收入较快增长,其中:
1、自产业务
公司2021年度自产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了较快增长,一方面公司所在电子元器件行业景气度高,下游客户对公司核心产品多层瓷介电容器和直流滤波器需求旺盛,公司充分把握市场机会,持续加大科研投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及可靠性,加快苏州生产基地产能爬坡速度,全力保障客户订单交付的同时赢得了更多客户的信任与合作;另一方面公司成都产业基地的投入使用扩充了公司产品类别,新品开始贡献营业收入。
2、代理业务
2021年度,公司长期耕耘的新能源光伏行业以及近些年重点培育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在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驱动下,市场规模扩大,对电子元器件的需求出现大幅增长,并得益于公司与数家国际国内知名电子元器件生产商建立的良好、稳定合作关系,代理产品的交期和分货配额均得到了生产厂商较好的支持,同时公司优化内部管理结构和激励措施,加大新品和新客户开发力度,致使代理业务营业收入出现了较快增长。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期业绩预告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本公司初步的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请以本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04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1号)核准,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1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0.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6,721,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5月9日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280002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5月,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此外,2019年6月,就本次发行用于由公司子公司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远苏州”)实施的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等募集资金的监管,公司、鸿远苏州及保荐机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12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8)。
公司已于近日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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