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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2-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马刚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马刚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47,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

  一、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马刚先生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马刚;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拟减持股份的情况: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5、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6、价格区间: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马刚先生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7年8月13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同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截止公告日,马刚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马刚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2-002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产权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智能公司”)100%股权。现将交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为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以9,030万元人民币作为挂牌价格,同意公司在山东产权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全资子公司家居智能公司100%股权。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家居智能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居智能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2033号),并已委托山东产权中心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家居智能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挂牌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挂牌公告期于2022年1月19日届满,截至挂牌公告期满,本次股权出售征集到一名受让方(深圳市宏腾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腾通公司”)报名并按时缴纳了保证金。

  2022年1月20日,公司与宏腾通公司经协商一致,按照山东产权中心的相关规则,就出售家居智能公司100%股权事宜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三、 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宏腾通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兆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67646843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1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社区万安路长兴科技园12栋五层(在西乡街道宝源路1065号F518时尚创意园F11栋4层设有经营场所从事研发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网络播放设备、调制解调器、DVD、无线数字地面收发设备、下降频器、机顶盒的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数字接收机、降频器、高清播放器的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凭许可证经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数字接收机、降频器、高清播放器的生产;家用电器、剃须刀、电风扇、电子产品、通迅产品、厨电产品、照明器具、电源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

  根据宏腾通公司提供的其最近一年主要财务状况显示: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宏腾通公司总资产为1265.47万元,净资产为696.10万元;宏腾通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3714.55万元,净利润355.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宏腾通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宏腾通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 《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合同主体

  转让方: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深圳市宏腾通电子有限公司

  (二) 产权交易标的

  转让方将持有的深圳市高斯贝尔家具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100%股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三) 股权转让价款

  转让方将上述股权以人民币(大写)玖仟零叁拾万元整(¥90,300,000.00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四)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进行场外结算,受让方于2022年2月28日前向转让方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剩余股权转让款于2022年12月31日前付清。

  (五) 产权交割事项

  双方应于本合同项下的首笔股权转让款支付完成后 30个工作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成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六)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 受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逾期超过10天,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按照股权转让价款(0.1‰)承担违约责任。

  3、转让方未按期交割产权转让标的,每逾期1天,应按全部转让价款的(0.1‰)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转让方未按期交割产权转让标的的,经催告后,转让方仍未履行上述交割产权义务的,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转让方按照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0.1‰)承担违约责任。

  4、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或影响股权转让价款达(0.1‰)以上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方按照转让价款的(0.1‰)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转让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补偿。

  经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五、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家居智能公司100%股权交易主要为盘活公司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公司不再拥有家居智能公司的股权,家居智能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带来的具体收益金额,以今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2-004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尹风华女士及其配偶刘国俊先生分别提交的《关于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刘国俊先生于2022年1月18至1月20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相关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刘国俊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全部基本情况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刘国俊先生自2022年1月18日起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但并未产生收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国俊先生持有公司10,000股股票。

  二、 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向其核查相关情况,尹风华女士及刘国俊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2、经了解,尹风华女士其事前不知晓刘国俊先生股票交易的相关情况,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刘国俊先生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交易前后尹风华女士亦未告知刘国俊先生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刘国俊先生也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尹风华女士意见,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为其个人操作,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或内幕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刘国俊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尹风华女士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3、尹风华女士、刘国俊先生承诺:今后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4、公司将进一步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管理好股票账户,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尹风华女士、刘国俊先生出具的《关于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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