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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2,480,000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2月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500,000股,并于2021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1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4,989,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010,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6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合计限售股份数量为12,48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1.34%。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2月7日起上市流通(因2022年2月1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2年2月7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深圳纵联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纵联优选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日常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数量、比例、金额、方式等将严格遵守本企业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二)广东嘉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善汇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熟苏虞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莞商清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嘉华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菁华智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认为:

  优利德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优利德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长城证券对优利德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12,48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1.34%。

  (二)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年2月7日

  (三)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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