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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14:30开始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6号院16号楼一层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李文波先生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0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92,891,33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1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65,687,15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4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27,204,18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6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9,414,97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上市公司股份9,414,97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9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常永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2,881,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90%;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404,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917%;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0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艺伟律师、赵冠军律师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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