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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泰证券 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华泰证券将自2022年1月24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2年1月24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华泰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华泰证券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华泰证券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华泰证券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华泰证券客服电话:95597

  华泰证券网址:www.htsc.com.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1年第四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2021年第四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

  的第四季度报告全文于2022年1月24日在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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