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2-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5,067,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

  一、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2018年6月12日、2018年8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8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2月14日印发的《关于核准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朱黎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2 号),核准公司向朱黎辉等34名自然人发行股份30,256,821股,该等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新增股份已于2019年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详见 2019 年 1 月 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29,132,789股。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329,132,78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上述34名股东的限售股份由30,256,821股增至39,333,867股,公司总股本增至427,872,625股,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5月21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

  2019年11月27日,公司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2019年12月5日,本次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10,709,504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38,582,129股。

  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438,582,12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上述34名股东的限售股份由39,333,867股增至55,067,413股,公司总股本增至614,014,980股,本次所送(转)股于2021年6月29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

  二、 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及流通安排

  公司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共涉及34名限售股东,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34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5,067,413股,占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后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 8.97%,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97%,上市流通日为 2022年1月26日,具体情况如下: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34名股东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时所做出的承诺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34名股东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情况的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非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本公司也不存在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六、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丰乐种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丰乐种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时所做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丰乐种业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及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丰乐种业董事会关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等相关情况说明;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