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6号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月25日,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制药”)筹备并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亚泰制药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715393231E
注册资本:8,315.044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9年9月7日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北远达大街8000号
经营范围: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原料药生产等
(二)股权结构
目前,亚泰制药股权清晰,各股东不存在股权纠纷以及股份冻结、质押、抵押等情形,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三)财务状况
亚泰制药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亚泰制药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目的
新三板挂牌有利于亚泰制药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品牌影响力,吸引优秀人才,提升综合融资能力,增强的核心竞争力。
三、亚泰制药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对公司的影响
亚泰制药在新三板挂牌后,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对其的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亚泰制药在新三板挂牌,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提升公司持有资产的价值,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制药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利于亚泰制药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发展,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亚泰制药筹备并申请新三板挂牌,需要中介机构进场尽职调查、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筹备时间、申请挂牌时间及申请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在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态广场支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敞口 1.2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各不超过 1.2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1.5 亿元、0.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分别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785 万股股权、637.5 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为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不超过 6,000 万元、6,000 万元的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600万元、600万元、550万元、5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各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亚泰大街支行申请的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306,876.92万元,占公司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9.70%;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7,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48%。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在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态广场支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敞口 1.2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各不超过 1.2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1.5 亿元、0.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分别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785 万股股权、637.5 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为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不超过 6,000 万元、6,000 万元的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600万元、600万元、550万元、5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各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亚泰大街支行申请的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路
法定代表人:袁浩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旅游业、酒店业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02,812,692.26元,总负债为70,827,473.49元,净资产为331,985,218.77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2,820,227.24元,净利润
-9,242,774.9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10,771,539.32元,总负债为83,795,936.75元,净资产为326,975,602.57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296,309.97元,净利润-5,009,616.2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除水泥预制构件)制造;建筑骨 料、石灰石、水泥混凝土制造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74%股权
截止 2020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951,808,705.96元,总负债为4,957,045,338.45元,净资产为1,994,763,367.51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38,637,258.36元,净利润58,701,995.5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 30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921,500,395.47元,总负债为4,666,582,817.5元,净资产为2,254,917,577.97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04,602,975.87元,净利润260,154,210.4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磐石市明城镇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石购销、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09,035,322.22元,总负债为1,197,816,587.69元,净资产为1,211,218,734.53 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43,896,067.69元,净利润-2,702,752.6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01,290,128.42元,总负债为1,479,759,977.99元,净资产为1,221,530,150.43 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33,209,305.21元,净利润
10,311,415.9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 吉林市龙潭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方砖、水泥砌块、机械制造及维修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03,208,061.23元,总负债为558,804,776.75元,净资产为44,403,284.48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91,587,642.25元,净利润
-23,956,014.2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06,385,647.07元,总负债为1,044,912,404.41元,净资产为61,473,242.66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97,063,722.48元,净利润17,069,958.1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马东梅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76.31% 股权
截止 2020年12月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755,221,957.88元,总负债为4,111,433,570.61元,净资产为643,788,387.27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941,169,407.73元,净利润8,451,223.5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 30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95,287,163.64元,总负债为4,367,489,690.55元,净资产为627,797,473.09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01,408,882.97元,净利润-15,990,914.1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敦化市西环路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口服溶液剂、丸剂生产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1,974,540.95元,总负债为86,713,683.54元,净资产为135,260,857.41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91,555,062.14元,净利润1,687,020.4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31,667,469.37元,总负债为192,532,210.22元,净资产为139,135,259.15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0,742,094.31元,净利润3,874,401.7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原料药生产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1.36%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54,598,452.05元,总负债为305,265,830.96元,净资产为249,332,621.09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15,486,452.02元,净利润16,121,563.0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20,499,953.75元,总负债为263,572,013.23元,净资产为256,927,940.52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0,356,975.38元,净利润7,595,319.4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件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64.61%股权,间接持有其 26.19%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210,890,250.54元,总负债为1,684,641,418.40元,净资产为526,248,832.14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22,571,000.85元,净利润24,806,490.2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884,237,552.67元,总负债为2,402,994,567.05元,净资产为481,242,985.62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94,690,816.96元,净利润-45,005,846.5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重庆路
法定代表人:姜钊
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皮革制品、日用百货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75,382,121.57元,总负债为 868,538,303.05元,净资产为306,843,818.52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71,822,974.13元,净利润
-45,919,688.8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1 年9月30日,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67,659,651.41元,总负债为1,431,163,815.68元,净资产为236,495,835.73元,2021 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65,862,058.54元,净利润-70,347,982.7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
法定代表人:孙弘
经营范围:卷烟、雪茄烟、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176,480,048.93元 , 总 负 债 为 1,894,298,498.00元 , 净 资 产 为282,181,550.93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324,926,401.99 元,净利润-54,278,299.8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484,661,771.05元,总负债为2,302,953,708.85元,净资产为181,708,062.20元,2021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262,789,193.97元,净利润-109,210,270.8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法定代表人:姜亚洁
经营范围:住宿、中西餐、咖啡厅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6,570,822.49元,总负债为473,832,043.61元,净资产为
-87,261,221.12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6,760,059.00元,净利润
-12,590,006.82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38,294,719.65 元,总负债为633,579,765.35元,净资产为-95,285,045.70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2,548,911.37元,净利润-8,023,824.58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
法定代表人:姜亚洁
经营范围: 酒吧、咖啡厅、卡拉OK文化娱乐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6,278,185.91元,总负债为90,136,190.70元,净资产为16,141,995.21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0,398,556.74 元,净利润
-5,058,910.6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2,573,034.91元,总负债为92,343,174.86元,净资产为10,229,860.05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139,277.89元,净利润-5,912,135.1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图们市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制造及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8,110,769.62元,总负债为212,015,756.35元,净资产为176,095,013.27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41,533,343.66元,净利润-3,955,730.3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99,349,074.94元,总负债为217,583,349.58元,净资产为181,765,725.36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9,801,439.80元,净利润5,670,712.0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4、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和龙市人民大街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 制造批发销售、中成药、化学药制剂、保健食品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7,006,480.23元,总负债为106,473,047.00元,净资产为100,533,433.23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07,572,652.11元,净利润
-1,274,557.52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1年9月30日,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12,052,000.32元,总负债为110,249,756.52元,净资产为101,802,243.80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1,347,171.80元,净利润1,268,810.5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306,876.92万元,占公司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9.70%;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7,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4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1日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2年1月2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2年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田奎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现提名秦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秦音女士符合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秦音女士的提名推荐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名秦音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继续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7亿元,年利率4.75%,期限2年。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在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态广场支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敞口 1.2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各不超过 1.2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1.5 亿元、0.5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分别以公司持有的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785 万股股权、637.5 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为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不超过 6,000 万元、6,000 万元的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饭店有限公司、长春龙达宾馆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600万元、600万元、550万元、5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亚泰集团图们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各4,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亚泰大街支行申请的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306,876.92万元,占公司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9.70%;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7,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48%。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秦音女士简历
秦音,女,汉族,1976年6月出生,无党派人士,大学本科,正高级经济师,长春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会委员。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业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监事。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11日
至2022年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第1-10项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2年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第11、12项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2年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王娜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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