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2-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6日至2022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公告、补充公告及进展公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9),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临沧分行)出具了《云南临双高速公路项目贷款承诺函》(以下简称临双原《承诺函》),为了进一步明确差额补足函释明的权利义务,需要对临双原《承诺函》有关内容进行变更,经与建行临沧分行协商,建行临沧分行于2022年1月6日出具了《建行临沧市分行关于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贷款承诺函变更事宜的回函》,同意公司按约定格式重新出具承诺函,公司按约定格式于2022年1月25日重新出具了《云南临双高速公路项目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双高速公司)负责建设、经营、管理临翔至双江高速公路PPP项目(以下简称临双高速公路项目)。现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已认可临双高速公司就临双高速公路项目向建行临沧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项目贷款(其中包含临双高速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支用的0.5亿元贷款,合同编号:HTZ530770000GDZC202100002)。现公司就0.5亿元项目贷款(包含已支用的0.5亿元贷款)的42.86%偿还的相关事宜做出以下承诺/安排:
(一)公司将负责督促、帮助临双高速公司落实本项目资本金按时、足额到位,并负责监督临双高速公司按借款合同约定使用建行临沧分行项目贷款,确保项目资金全额用于项目建设;
(二)若临双高速公路项目出现超概算的情况,公司将负责督促、帮助临双高速公司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确保项目建成;
(三)针对临双高速公司就上述向建行临沧分行申请的不超过0.5亿元项目贷款(包含实际发生借贷的0.5亿元)所签订的所有贷款合同,若临双高速公司在任一贷款合同项下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债务或违反贷款合同其他约定的,公司承诺对临双高速公司与建行临沧分行签订的每一个贷款合同(包含实际发生借贷的0.5亿元)所产生的全部债务的42.86%进行补足,确保足额偿还上述债务;
本承诺函除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外,一经出具不可撤销,不可变更,不因公司对项目公司股东身份或持股比例的变化而改变。同时,本承诺函一经出具,公司2020年10月12日出具的《云南临双高速公路项目贷款承诺函》即作废。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52,376.6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50,000.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资产(2020年)的比例为143.41%和28.63%,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 报备文件
重新出具的《云南临双高速公路项目贷款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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