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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1月24日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78.0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2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0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79.00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0.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1年12月27日

  2、授予数量:678.00万股

  3、授予人数:105人,包括公司(含分、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授予价格:20.23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公司确定授予日后的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向其授予的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数量由679.00万股调整为678.00万股,首次授予人数由106名调整为105名。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首次授予相关内容一致。

  (二)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3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月、27个月、39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三)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含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2年1月14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0968971_B01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月5日止,公司已收到105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6,780,000股限制性股票募集股款合计人民币137,159,4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6,78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30,379,400.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0,440,003.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410,440,003.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首次授予的67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月24日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2年1月25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登记前后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3,660,003股增加至410,440,003股。本次授予登记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张格格合计持有公司71.07%的股份;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张格格合计持有公司69.90%的股份。本次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7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合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宜导致其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 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张格格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1.07%减少至69.90%。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注:因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张格格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1.17%。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具体内容详见《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403,660,003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410,440,003股。

  2、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与张格格为父女关系,其中张剑直接持有公司282,317,000股,张格格通过长兴鼎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571,910股。

  3、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相加所致。

  4、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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