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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上接C5版)

  (上接C5版)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能力的逐步释放和生产工艺的日益完善,公司盈利能力有较大提升,营业收入产生利润的能力逐步增强。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十四、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最近三年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进行股利分配。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利润分配应考虑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长期发展和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公司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余额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十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情况

  (一)陕西亚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二)天水金徽实业有限公司

  

  (三)海南金徽贸易有限公司

  

  (四)甘肃金徽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已注销)

  金徽有色系金徽有限于2017年1月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金徽有色自成立后的主营业务为铅、锌精矿销售,后因发行人市场战略调整,于2020年4月13日注销公司。该公司自成立起至注销止,一直为金徽矿业的全资子公司,股权未发生变化。

  (五)金徽矿业(香港)有限公司(已注销)

  金徽香港系2017年2月24日成立,并于当日以1港币的价格由中盟专业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让给金徽有限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未开展实际业务。2018年5月11日,金徽香港已通过刊登的第3368号宪报公告宣布撤销注册,并于当日予以解散。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旨在优化公司采选工艺、为矿山智慧化赋能、提高金属回收率、扩充和提升采选配套能力。

  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年均新增锌精矿产量3,706.94吨、铅精矿(含银)产量873.65吨;年均新增锌金属量2,075.89吨、铅金属量524.19吨和银金属量639.9千克。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现有的发展实际相符,并且符合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从而进一步夯实公司的行业地位。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采矿权、探矿权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公司现拥有两宗铅锌矿(含银)采矿权,两宗探矿权,按照矿产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矿业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探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同时,探矿权在探明储量后,须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若公司在采矿权和探矿权许可期届满后无法获得有关矿权的延期批准,或在某区域探明储量后无法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将对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勘探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为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公司将通过收购或加大地质勘查投入等方式获取资源储量。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资源勘探工作具有不可预计性,需要的时间周期长,投入的勘探开发费用大,且不能保证地质勘查工作一定能够获得有价值的资源储量。公司的地质勘查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三、重要合同

  (一)授信及借款合同

  1、银行授信合同

  截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正在执行的银行授信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2、借款合同

  截至2022年1月10日,公司尚在执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二)设备采购合同

  截至2022年1月1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预计执行金额超过200万元的设备及备件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三)原材料及机械租赁合同

  截至2022年1月1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年度框架合同或标的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原材料及机械租赁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能源采购合同

  截至2022年1月1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能源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工程采购合同

  截至2022年1月1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年度框架合同或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工程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六)销售合同

  截至2022年1月1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年度框架合同或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销售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七)保荐与承销协议

  2021年4月,公司与华龙证券签订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公司与华龙证券、中信证券签订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之承销协议》,约定由华龙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的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由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的主承销商,公司将依据协议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本次发行上市时间表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

  (一)备查文件的查阅期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柳林镇

  联系人:陆成玮

  电话号码:0939-7545988

  传真号码:0939-7545996

  互联网网址:http://www.jinhuiky.com/

  电子信箱:jhky@jinhuiky.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

  联系人:康勇

  电话号码:0931-4890268

  传真号码:0931-8815556

  电子信箱:kangyong1977@qq.com

  3、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谭彦杰

  电话号码:010-60833093

  传真号码:010-60836960

  电子信箱:tanyanjie@citics.com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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