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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22-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2年1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邸淑兵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聘任冯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冯莉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冯莉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

  根据工作需要,由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聘任唐智强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个人简历

  1、冯莉女士,46岁,北京大学国际经济系毕业,经济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内审法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经济运行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唐智强先生,40岁,研究生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及国际项目经理资格认证(IPMP C级)。历任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亚洲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法律合约部副总经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洲事业部法务总监、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地产中心法务总监、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运营法务总监、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家置业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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