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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进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上交所转发了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要求公司予以落实及回复,并按照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更新并提交。

  收到上述意见落实函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意见落实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核查,并按意见落实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意见落实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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