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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10807                   债券简称:动力定01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子公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2年1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子公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6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与关联方共同增资子公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解释:

  1.预案显示,公司拟与关联方中船工业集团、中国船舶通过以各自持有的柴油机动力业务相关公司股权共同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由该子公司向关联方中船重工集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规范柴油机动力业务同业竞争。请公司补充披露:(1)此次交易是否完全解决柴油机动力业务相关同业竞争问题;(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与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形;(3)交易标的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名称、金额、是否关联方;(4)结合上述问题,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是否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办法》关于标的资产独立性的相关规定。请律师、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2.预案显示,本次交易标的为河柴重工、陕柴重工、中国船柴、中船动力集团相关股权。其中拟现金收购中船重工集团持有的河柴重工1.74%股权系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取消标的。请公司补充披露:(1)相关交易标的是否已实缴出资;(2)前次取消收购河柴重工1.74%股权的原因及目前再次收购是否存在障碍。请律师、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3.预案显示,本次交易标的之一中船动力集团成立于2020年11月27日,由中船工业集团和中国船舶以沪东重机、中船动力、动力研究院及中船三井等股权出资设立,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请公司补充披露中船动力集团近两年一期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并结合经营情况对其变动超过30%的数据进行解释。请会计师、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立即披露,在10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对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进行回复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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