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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转D30版)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姜雪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比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总股本875,638,601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62,691,580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视情况依法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21年9月30日《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7-2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议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具体认购办法、发行定价方式、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设立事宜、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事项;

  2、办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聘请其他中介机构的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4、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5、授权在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及实施主体等)进行调整;

  7、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制度及审核机制等有新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上市等有关的其它事项;

  9、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

  10、办理除上述第1至9项授权以外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1、本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有权在本议案授权事项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泽宏先生、钟明霞女士、周俊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内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十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决议。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3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总股本875,638,601股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62,691,580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视情况依法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编制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7-2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担保额度范围内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4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根据贵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达技术”)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4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31元,共计募集资金81,5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708.5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5,841.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59.11万元(含税),募集资金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金403.61万元从公司一般账户中支付,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78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48290001号)。

  2、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崇达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9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该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向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该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9,15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8.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984.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瑞华验字〔2017〕48290003号)。

  3、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崇达转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该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向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该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8,6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2.1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57.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06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19年4月,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6.75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结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2、崇达转债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1年9月2日,公司公告披露,鉴于崇达转债下“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上述专项账户进行销户,并将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93.36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9月30日,崇达转债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2,893.47万元,加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5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393.47万元。

  3、崇达转2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1年9月2日,公司公告披露,鉴于崇达转2下“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上述专项账户进行销户,并将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0.86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9月30日,崇达转2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2,318.60万元,加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及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55,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0,318.6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崇达转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崇达转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16年11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7,746.4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48290011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18年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6,152.6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48290001号)。

  3、崇达转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0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3,382.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851号)。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4、附件5和附件6。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崇达转债

  (1)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的建设可进一步扩大深圳崇达及崇达技术的办公和研发面积,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办公和研发环境,吸引更多、更好的人才为公司服务;为公司提供自有稳定的办公研发场所,避免因房屋租赁到期而影响公司生产办公和研发,减少公司租金支出;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研发场所,从而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持续推进公司产品创新;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将大大提升崇达技术形象,凸显崇达技术高科技企业的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2、崇达转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小批量PCB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实现效益20%以上,主要系市场环境变化导致销售价格低于预测、项目产品结构调整、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所致。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3,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2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其中1亿元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亿元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24,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其中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9,900万元),截至2019年3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3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1.6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4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了闲置募集资金1.3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于2022年4月8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在单笔金额并且总额度不超过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姜雪飞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2018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在单笔金额并且总额度不超过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姜雪飞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2020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姜雪飞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2020年4月28日根据公司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拟将闲置资金的理财额度提高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姜雪飞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2020年9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姜雪飞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5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2、崇达转债

  崇达转债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2,893.47万元,加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5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393.47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6.74%。

  以上募集资金的剩余金额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3、崇达转2

  崇达转2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2,318.60万元,加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万元及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55,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0,318.6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43.08%。

  以上募集资金的剩余金额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崇达转债)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崇达转2)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5、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崇达转债)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崇达转2)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崇达转债)

  截至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崇达转2)

  截至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1年1-9月实际效益未经审计

  [注2]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说明见本报告六、(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附件5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崇达转债)

  截至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1年1-9月实现效益未经审计

  附件6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崇达转2)

  截至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1年1-9月实现效益未经审计

  [注2]承诺效益为项目建成后的效益,本项目尚在建设中

  

  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5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崇达技术”)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亦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2022年9月实施完成(上述假设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875,638,601股,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为262,691,58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以及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公司2021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797.64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22.0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211.62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25.73%。基于上述增长情况,假设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0年度增长20%,测算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874.3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098.05万元(上述假设不构成盈利预测)。

  假设公司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1年度持平;(2)较2021年度减少20%;(3)较2021年度增长20%(上述假设不构成盈利预测)。

  6、在测算公司净资产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未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在测算本次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未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股份变动事宜。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亦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测算结果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在不同净利润年增长率的假设条件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经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体现经营效益需一定的时间,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短期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见《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二期)。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二期)的建设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提升产品竞争力,巩固公司在PCB行业的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通过上述募投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影响力和市场价值,全方面实现公司健康、均衡、持续的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拥有高素质员工团队和研发人员储备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共有员工6,126人,其中研发人员919人。通过不断的外部招聘和内部培养,公司形成了一支在PCB行业内就管理、研发、生产、销售等各环节拥有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员工团队,能够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2、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技术储备及成熟的生产技艺

  公司注重技术研发,积累起庞大的工程技术数据库,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品种的客户需求。在全面发展技术的同时,公司在许多单项领域也取得了突破,取得了大量的PCB相关的专利技术,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拥有专利数量283项,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其中发明专利237项、实用新型专利46项;拥有软件著作权27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4项、地方标准1项、行业标准4项,参与开发IPC中文标准3项。同时,公司也积极开展新型PCB行业产学研合作,提升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和创新性研发机制。因此,公司技术储备实力雄厚,专利技术丰富,可确保公司针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实际需求,迅速开发安全可靠、质量稳定的新型产品,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3、公司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强大的市场开发能力

  公司深耕PCB行业二十余年,凭借着专业的市场定位以及多年技术与经验的沉淀形成了独特、有效的服务模式和快速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行业内知名客户群不断丰富。公司深入推动行业大客户销售策略,加强与世界500强及下游行业领先企业的合作,其中5G客户方面,公司合作的主要客户有中兴通讯、烽火通信、康普(CommScope)、高意(II-VI)、博通(Broadcom)、安费诺(Amphenol)、Intel等。在5G通讯之外,公司合作的大客户还包括:ABB、施耐德(Schneider)、博世(Bosch)、海康威视、大华科技、京东方(BOE)、新华三(H3C)、松下(panasonic)、Preh均胜、捷温、雅达(ASTEC)、伟创力(Flextronics)、捷普(Jabil)等各行业领先企业。公司客户储备数量丰富,公司的客户在各区域、行业分布均衡,有效分散了经营风险。因此,公司客户资源丰富,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企业,且新行业、新客户的开发能力较强。广泛的客户数量及高品质的客户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即期回报摊薄的具体措施

  公司拟通过加大现有业务拓展力度、提高运营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一)加大现有业务拓展力度

  公司是国内PCB行业的领先者,凭借着专业的市场定位以及多年技术与经验的沉淀形成了独特、有效的服务模式和快速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在保持海外市场优势的基础上,近几年来公司不断加大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积极建设国内销售团队和营销服务网络,深入推动行业大客户销售策略,加强与世界500强及下游行业领先企业的合作。随着国内通信设备、工业控制、汽车电子、医疗仪器、安防电子等下游行业的迅猛发展,公司专业、专注的竞争优势将在未来得到充分体现。

  公司主要产品的下游行业分布广泛,呈现客户数量多、客户和订单较为分散的特点。未来公司将在现有客户资源基础之上,提升产品质量,不断开发新客户、不断增加老客户的采购比例,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多层板、高频高速板、HDI板、IC载板等高端产品的收入金额及占比,进一步拓展中大批量订单占比,带动公司整体收入规模持续增加,从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盈利质量。公司将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有效防范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公司业绩

  公司通过与ORCLE、IBM等合作建设了高效的ERP系统,公司的IT系统、生产系统拥有对客户纷繁多样的需求作出及时、快速反应的管理技术和能力,例如利用先进的IT系统,结合条码管理技术,通过制定生产WIP表(生产流程排划表)和LOT卡(产品生产批量管制卡),可以安排各种产品有序进线生产,保证繁多品种的排线生产等。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和整体运营效率,优化生产流程,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业绩,有效防范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四)保障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进一步提升生产能力和公司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提升产品竞争力,巩固公司在PCB板行业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五)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范文件精神,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投资者回报机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综上所述,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将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并将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上述制定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姜雪飞、实际控制人姜雪飞和朱雪花夫妇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鉴于崇达技术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崇达技术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当年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有可能低于上年度,导致崇达技术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下转D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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