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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钧达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四次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28050         债券简称:钧达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钧达转债”赎回登记日:2022年1月27日

  2、“钧达转债”赎回日:2022年1月28日

  3、“钧达转债”赎回价格:100.2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6%,且当期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2年2月9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年2月11日

  6、“钧达转债”将于2022年1月27日停止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钧达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4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依照流通面值低于三千万元确定的停止交易日与赎回确定的停止交易日孰早原则,停止交易日提前至2022年1月27日。

  7、“钧达转债”停止转股日:2022年1月28日

  8、根据安排,截至2022年1月27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钧达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钧达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钧达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9、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2年1月27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钧达转债”,将按照100.21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的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3号”《关于核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公开发行了3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万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641号”文同意,公司3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2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钧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50”。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钧达转债”自2019年6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为2019年6月14日至2024年12月10日。“钧达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1.74元/股;因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钧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自2019年7月22日起“钧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21.59元/股;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钧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自2019年8月27日起“钧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21.66元/股;因公司股票已经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在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钧达转债”当期转股价的85%(21.66元/股×85%=18.411元/股)的情形,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钧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自2020年3月16日起“钧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4.93元/股;因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钧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自2020年6月17日起“钧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4.83元/股;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钧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自2020年10月15日起“钧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4.85元/股;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钧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自2021年5月26日起“钧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4.80元/股;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对“钧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自2021年11月26日起“钧达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4.81元/股。综上,截至目前公司“钧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4.81元/股。

  公司A股股票自2021年11月23日至2022年1月4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钧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9.25元/股),已触发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钧达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钧达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将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钧达转债”。

  2、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钧达转债”赎回价格为100.21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每张面值100 元);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1.6%;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1年12月10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2年1月28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即49天(算头不算尾)。

  据此计算: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100*1.6%*49/365=0.21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1=100.21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对于持有“钧达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168元;对于持有“钧达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1元;对于持有“钧达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1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年1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钧达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告三次,通告“钧达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钧达转债”将于2022年1月27日停止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钧达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4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依照流通面值低于三千万元确定的停止交易日与赎回确定的停止交易日孰早原则,停止交易日提前至即2022年1月27日。

  (3)2022年1月28日为“钧达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2年1月2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钧达转债”。

  自2022年1月28日起,“钧达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钧达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4)2022年2月9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5)2022年2月11日为赎回款到达“钧达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钧达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郑彤、蒋彩芳

  电话:0898-66802555

  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三、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钧达转债”的情况

  在本次“钧达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7月4日至2022年1月4日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交易“钧达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钧达转债”于2022年1月27日停止交易,停止交易后2022年1月27日仍可以转股。2022年1月28日当天公司将以100.21元/张的价格赎回剩余未转股的“钧达转债”。

  2、“钧达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钧达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特此公告。

  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2年1月24日、2022年1月25日、2022年1月26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2年1月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行使“钧达转债”有条件赎回权。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03)、《关于“钧达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2022-004);2022年月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钧达转债”流通面值低于3000万元并提前停止交易的公告》(2022-022);2022年1月26日《关于“钧达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三次提示性公告》(2022-0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2022-008)。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核查,目前除前述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后续仍需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最终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仍在统计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于2022年1月31日前披露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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