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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公司本部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1、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按照持股比例向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2月9日、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公司本部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2年2月10日下午17:00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0-5982722/5982466

  传真:0370-5180086

  电子邮箱:shenhuogufen@163.com

  联系人:李元勋  肖  雷

  通讯地址: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

  6、会议费用: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特别提醒:

  受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结合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缩短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等相关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公司建议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尽量减少现场出席。

  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2月9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3

  2、投票简称:神火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和对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的资源配置,压缩管理层级,简化管理环节,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新疆神火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神火”)、许昌神火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神火”)和郑州神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神火”)。吸收合并完成后,新疆神火、许昌神火和郑州神火的独立法人主体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神火股份依法承续。公司的注册资本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不发生变更,股东人数不受本次吸收合并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1、名称: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06784652H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河南永城新城区光明路

  5、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6、注册资本:人民币2,250,986,609.00元

  7、成立日期:1998年8月31日

  8、经营范围:煤炭生产、洗选、加工(限分支机构),煤炭销售(凭证);矿用器材销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电解铝、铝合金、铝型材及延伸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废铝加工;碳素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前置审批或国家有相关规定的,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经营)

  9、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0、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被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一)新疆神火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新疆神火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5643788423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城国际中心A栋15层写字间1

  5、法定代表人:李仲远

  6、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6日

  8、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销售:机械设备、矿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建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新疆神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新疆神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1、经查询,新疆神火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许昌神火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名称:许昌神火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0685665872F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许昌市光明路7号

  5、法定代表人:常兴民

  6、注册资本:人民币76,020.42万元

  7、成立日期:2009年2月27日

  8、经营范围:对矿产行业、电力行业、铁路行业进行投资及管理咨询。

  9、股权结构:许昌神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许昌神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1、经查询,许昌神火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郑州神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郑州神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576316497L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16号17层

  5、法定代表人:常兴民

  6、注册资本:人民币20,288.03万元

  7、成立日期:2011年6月2日

  8、经营范围:对矿业、电力行业、铁路行业的投资。

  9、郑州神火股权结构如下图:

  

  10、郑州神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1、经查询,郑州神火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吸收合并基本方案及相关安排

  1、本次以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将新疆神火、许昌神火、郑州神火并入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新疆神火、许昌神火、郑州神火独立法人主体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神火股份依法承继。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第31、32条相关规定,公司吸收合并新疆神火的操作方法是先按照审计报告受让其所持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新疆神火炭素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然后再吸收合并、注销其营业执照。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第31、32条相关规定,公司吸收合并许昌神火的操作方法是先依照相关审计报告受让其所持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2%股权和郑州神火10%股权,将所持关停小煤矿的股权通过评估在公开市场挂牌转让处置,然后再吸收合并、注销其营业执照。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第31、32条相关规定,公司吸收合并郑州神火的操作方法是先依照郑州神火的审计报告协议受让许昌神火所持郑州神火10%的股权,然后再吸收合并、注销其营业执照。

  2、合并各方共同完成资产转移相关事宜,并办理权属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合并各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通知债权人及公告、办理相关的资产移交及权属变更登记、人员转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五、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是基于公司经营效率角度考虑,有利于公司整合和优化现有的资源配置,压缩管理层级,简化管理环节,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新疆神火、许昌神火、郑州神火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水平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新疆神火、许昌神火和郑州神火,有利于公司整合和优化现有的资源配置,压缩管理层级,简化管理环节,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吸收合并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水平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新疆神火营业执照复印件;

  5、许昌神火营业执照复印件;

  6、郑州神火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按照持股比例向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

  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1.50亿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9.95%,实际使用金额为91.07亿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0.43%;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为62.00亿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8.80%,实际使用金额为28.49亿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0.80%。公司提供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除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外,本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概述

  为加快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州铝业”)项目建设进度,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按照持股比例为龙州铝业规模17.00亿元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6.12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按照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龙州铝业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鉴于龙州铝业已于2021年6月进行联合试运转、2021年12月份达产,为满足其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将原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的17.00亿元项目贷款担保降至13.00亿元,担保期限不变;并按照持股比例为其4.00亿元的新增授信敞口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本次调整后,公司向龙州铝业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仍为6.12亿元,公司提供担保的明细情况如下表:

  金额:人民币(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担保。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

  4、住所:龙州县龙州镇城北路58-2号

  5、法定代表人:常振

  6、注册资本:人民币122,5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6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423322610143B

  9、经营范围:铝土矿产品、铝冶炼产品及相关金属、铝加工产品销售(不得从事生产、加工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氧化铝、氢氧化铝、金属镓、铝工业废弃物(赤泥、粉煤灰)生产、销售;铁精粉生产、销售;生产、加工、冶炼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信用评级:龙州铝业目前处于基建阶段,尚未进行信用评级。

  11、公司为龙州铝业第一大股东,但不是控股股东,其股权结构如下图:

  

  12、龙州铝业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3、截至目前,龙州铝业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4、经查询,龙州铝业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就调整后的担保事项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必要性

  龙州铝业于2021年6月进行联合试运转,于2021年12月达产,鉴于其基建已完成,目前对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较大,经与桂林银行洽谈,桂林银行同意将原向其提供的17.00亿元项目贷款进行调整:项目贷款总额降至13.00亿元,新增4.00亿元的授信敞口;但要求龙州铝业的各股东方重新就调整后的贷款方案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龙州铝业项目生产成本较低,具有区位优势和产业协同优势,是优质的氧化铝项目,完全达产后效益较好;鉴于其已完成基建,现对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较大,为满足其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保证其正常运转,在龙州铝业其他股东方已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公司有必要按照36%的出资比例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金额6.12亿元。

  2、担保的风险性

  龙州铝业项目是优质的氧化铝项目,具有成本优势、区位优势和配套产业优势,目前已达产,效益较好,具有到期偿还贷款的能力,且龙州铝业各股东方将同时按照出资比例为其提供担保,因此,公司认为此项担保风险可控。

  3、龙州铝业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为龙州铝业提供贷款担保,体现了公平、对等原则。同时,公司将对贷款的使用进行严格监控、积极防御风险,并要求龙州铝业以资产担保等形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组织落实

  公司本次向龙州铝业提供贷款担保及龙州铝业根据担保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事宜,由公司副总经理常振先生(兼龙州铝业董事长)负责落实。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龙州铝业项目是优质的氧化铝项目,具有成本优势、区位优势和配套产业优势,完全达产后效益较好;但目前为保证持续满产资金需求较大,为满足其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和其他股东方按照出资比例为其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有利于为公司形成新的效益增长点,担保风险可控。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1.50亿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9.95%,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分别为175.38亿元、6.12亿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底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1.18%、8.7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1.07亿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0.43%,其中: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担保总余额分别为86.47亿元、4.59亿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底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3.85%、6.58%。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龙州铝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会议由董事长李宏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1月20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均为亲自出席,其中独立董事马萍女士、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和基建投资计划的议案》

  1、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

  在市场环境不发生大的波动的情况下,2022年公司计划生产商品煤660万吨,铝产品140万吨,炭素产品51万吨,自供电量101.70亿度,售电量19.80亿度,型焦5.50万吨,铝箔7.70万吨,实现产销平衡。

  在当前市场情况下,公司预计电解铝产品价格全年波动区间为17,000-23,000元/吨,氧化铝价格全年波动区间为2,400-3,500元/吨。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2022年均价按下表进行测算:

  

  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0.00亿元,主营业务实现经营性利润总额50.00亿元。

  特别说明:以上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对此应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

  2、公司2022年度基建投资计划

  (1)基建计划

  2022年,公司计划重点工程项目13个,总投资7.05亿元,其中:煤炭板块5个,计划投资4.94亿元;神隆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隆宝鼎”)1个,计划投资1,235.00万元;新疆公司7个,计划投资1.99亿元。

  各项目情况如下表:

  

  (2)项目投资计划

  为抓住新能源电池爆发的机遇,做强铝加工产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神隆宝鼎投资年产6万吨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生产建设项目。根据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总投资118,49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0,313万元,流动资金13,682万元,建设期利息4,495万元。项目建设期三年,项目投产后,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49,653万元、净利润12,394万元。项目投资收益率15.10%,投资回收期8.2年(含建设期)。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按照持股比例向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参股公司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州铝业”)已于2021年6月进行联合试运转、于2021年12月达产,为满足其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将原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的17.00亿元项目贷款担保降至13.00亿元,担保期限不变,并按照持股比例为其4.00亿元的新增授信敞口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本次调整后,公司向龙州铝业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仍为6.12亿元。公司本次向龙州铝业提供贷款担保及龙州铝业根据担保金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事宜,由公司副总经理常振先生(兼龙州铝业董事长)负责落实。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向龙州铝业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新疆神火资源投资有限公司、许昌神火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神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的资源配置,压缩管理层级,简化管理环节,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新疆神火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神火”)、许昌神火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神火”)和郑州神火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神火”)。吸收合并完成后,新疆神火、许昌神火和郑州神火的独立法人主体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续。

  新疆神火、许昌神火、郑州神火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盈利水平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四)审议通过《关于处置炭素厂(西厂)闲置资产的议案》

  鉴于公司下属永城炭素厂(西厂)已停产多年,为调整、优化资产结构,盘活闲置资产,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通过公开市场挂牌转让永城炭素厂(西厂)闲置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等),挂牌底价为其评估值3,006.30万元(不含税)。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防范风险和控制舞弊的能力,规范公司内部各个管理层次相关业务流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参照国资委颁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进行修订。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法务部的议案》

  随着国家法治化建设的持续推进,法治化程度日益提升、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公司对涉诉纠纷案件进行处理已成为常态化,目前董事会办公室法律事务科的职能已远不能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壮大和内外部法律环境变化的需求,为深化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公司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同意公司设立法务部。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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