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2-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用友网络”)于2022年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通过董事会决议之日(2020年6月30日)至2022年1月17日,公司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110,693,904.44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用友网络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22-00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用友(南昌)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友产业园(南昌)三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用友(南昌)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产业基地”),现拟使用募集资金58,696.25万元向南昌产业基地进行增资,用于用友产业园(南昌)三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用友网络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用友(南昌)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编号:临2022-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公司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王文京先生提名,公司决定聘任樊冠军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不再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聘任王勇先生、范东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上述人员任期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樊冠军先生,1974年1月出生,管理学硕士。2001年加入用友,曾任公司UAP平台产品开发部技术总监、厦门用友烟草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公司高级副总裁。
王勇先生,1981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7年加入用友,曾任公司建筑行业业务部总经理、交通公用事业部总经理、工程云与城市运营事业部总经理、智能制造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厦门用友烟草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总裁等职务。
范东先生,1974年2月出生,会计学硕士。2004年加入用友,曾任公司大客户部销售总监、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裁、副总裁。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2-006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用友网络”)于2022年1月26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通过董事会决议之日(2020年6月30日)至2022年1月17日,公司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110,693,904.44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用友网络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22-007)。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用友(南昌)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友产业园(南昌)三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用友(南昌)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产业基地”),现拟使用募集资金58,696.25万元向南昌产业基地进行增资,用于用友产业园(南昌)三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用友网络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用友(南昌)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编号:临2022-008)。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昌产业基地增资,符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2-007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用友网络”)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1,110,693,904.44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3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90,579,717股新股。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完成向17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835,214股,发行价格为31.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98,435,087.30?元,扣除发行费用40,907,453.8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57,527,633.5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月17日出具了天圆全验字[2022]000002号《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12月30日披露的《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根据发行预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通过董事会决议之日(2020年6月30日)至2022年1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109,100,839元,具体投资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月17日止,人民币1,593,065.44元的发行费用前期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此项拟一并置换。
综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10,693,904.44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0469423_A01号《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10,693,904.4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认为:用友网络的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22年1月17日止用友网络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相关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向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保荐机构对用友网络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2-008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用友(南昌)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用友(南昌)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南昌基地”)。
● 增资情况说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58,696.25万元募集资金对用友产业园(南昌)三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用友南昌基地进行增资。
●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3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90,579,717股新股。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完成向17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835,214股,发行价格为31.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98,435,087.30?元,扣除发行费用40,907,453.8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57,527,633.5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月17日出具了天圆全验字[2022]000002号《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12月30日披露的《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情况
(一)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用友(南昌)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南昌基地”)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嘉言路668号语音服务中心(第1-8层)
法定代表人:郭新平
注册资本:3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08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金融、期货、保险、证券除外);自有房租赁;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库服务;打印纸、计算机耗材、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销售;系统集成;物业管理
主营业务:自有房租赁;物业管理
用友南昌基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用友南昌基地2020年度、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增资的方式及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8,696.2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用友南昌基地进行增资,用于用友产业园(南昌)三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用友南昌基地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8,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6,696.25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友南昌基地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南昌产业基地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专门用于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用友(南昌)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增资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用友南昌基地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本次事项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昌产业基地增资,符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用友南昌基地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用友网络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用友南昌基地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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