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银慧嘉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2年1月27日起将上银慧嘉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由0.15%/年降低为0.05%/年,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上银慧嘉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基金合同内容的修订
经本公司和杭州银行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将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的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的以下内容进行修改。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说明: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对上述修改内容一并进行修改。
二、对托管协议内容的修订
经本公司和杭州银行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将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的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中的以下内容进行修改。
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说明:
三、重要提示
1、根据上述变更修订后的《上银慧嘉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上银慧嘉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22年1月27日起生效。本公司将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上银慧嘉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予以更新。
2、此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本基金的投资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热线:021-60231999
公司网址:www.boscam.com.cn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7日
上银慧嘉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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