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星期三)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刘新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章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英飞拓: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详见2022年1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1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分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章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翀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分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英飞拓: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详见2022年1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1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刘新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章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英飞拓: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详见2022年1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1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张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房玲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英飞拓: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英飞拓: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2-010)、《英飞拓: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编号:2022-011)详见2022年1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1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英飞拓: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详见2022年1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附件:

  章伟先生简历:

  章伟,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深圳市交通局机动车服务市场管理分局科员、副主任科员,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智能交通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交通综治处(智能交通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部经理,深圳市公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章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孙翀先生简历:

  孙翀,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曾任朗讯科技研发中心项目负责人,香港应用科学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TCL集团工业研究院技术总监,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业务中心总经理兼嘉联支付CTO,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CTO,深圳数联天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CTO。现担任本公司研究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孙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房玲女士简历:

  房玲,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南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南油有线广播电视台财务部经理,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深圳市迪威特数字视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天威广告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房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房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总经理、董事辞职暨聘任总经理、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刘新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刘新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刘新宇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新宇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刘新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就刘新宇先生辞职事项进行了核查:刘新宇先生系因工作调动申请辞职,公司披露的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刘新宇先生辞去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新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新宇先生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150万份股票期权,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股票期权予以相应处理。

  刘新宇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刘新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章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补选章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章伟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章伟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二、关于聘任分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副总经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分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孙翀先生为公司分管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孙翀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孙翀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三、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力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张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力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张力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张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房玲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房玲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房玲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房玲女士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本次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房玲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2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提案2为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2年2月8日的9:00~17:00;

  6.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华元柳、钟艳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8166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1811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2年2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注:(1)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2)以上利润包含了商誉资产减值的影响(负50,000万元-负71,471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新基建”、“数字中国”、“百城百园”、深圳“双区”建设等国家政策带来的战略性机遇,积极调整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探索智慧城市新的商业模式,强化在海量数据治理、数据运营、智慧园区、智能楼宇、智能家居、新零售、互联网营销等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带动智慧城市整体业务的长期发展。公司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应收款项金额大幅降低,经营现金流正向流入。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利润同比大幅下滑。(1)公司海外业务下滑系受全球地缘政治环境不稳定、新冠疫情反复,以及公司战略出售加拿大英飞拓(含March,自2021年12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影响。(2)公司国内业务下滑主要系面向政府相关领域的系统集成业务受国家宏观经济、新冠疫情反复及各地政府减少或推迟部分项目预算等因素影响;互联网营销业务受教育行业的“双减”政策、游戏行业严监管、地产行业调整等因素影响。

  公司以往收购股权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各子公司商誉余额合计71,471.12万元。报告期内,被收购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受行业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业绩大幅下滑,商誉减值迹象凸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这些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商誉资产进行了初步评估和测算,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将会产生较大金额的商誉减值损失。最终商誉减值的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专业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本业绩预告第一部分的利润数额包含了商誉资产减值的影响(负50,000万元-负71,471万元)。

  预计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4,800万元至7,000万元,主要为出售加拿大英飞拓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国内业务结构调整优化费用等。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现将公司近日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1,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与上表所列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选择的投资产品为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除本次现金管理外,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房玲,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R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房玲

  2022年1月2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