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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矿”)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巴彦淖尔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为东矿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7月25日

  3、注册地: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巴音镇

  4、法定代表人:白云鹏

  5、注册资本:36,000万元

  6、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5720199783M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铅锌矿、铜矿、硫铁矿、铁矿开采、浮选销售,各类工业产品、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技术培训与服务;出口商品目录:铅锌矿粉、铜矿粉、硫铁矿粉等五金矿产品。进口商品目录:本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测量、矿山测量、地形测量。

  主要业务为铅锌矿、铜矿、硫铁矿、铁矿开采,铅锌矿粉、铜矿粉、硫铁矿粉的销售。

  8、股权结构: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0、东矿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担保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目前,上述合同尚未签订,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 本次公司为东矿提供担保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东矿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整体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东矿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东矿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东矿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东矿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东矿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东矿经营正常且发展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上市公司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4,17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6%。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9,17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2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3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2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6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世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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