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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ST华资    编号:临2022-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华资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078号),现就相关内容披露如下:

  2022年1月27日,公司发布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称,预计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70万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566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0万元到240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1185万元到1985万元。鉴于上述情况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对你公司及相关方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公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将实现扭亏为盈,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等有关要求,在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确认营业收入,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予以扣除,并审慎确认扣非前后净利润。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退市风险。

  二、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并对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慎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三、公司应当高度重视2021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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