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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2年2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事宜请遵从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范围

  二、重要提示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75

  网址:http://www.gf.com.cn/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网站: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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