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进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上交所转发了中国证监会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要求公司予以落实及回复,并按照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更新并提交。
收到上述意见落实函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意见落实函中所列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核查,并按意见落实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意见落实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问询函回复文件;于2021年11月4日披露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更新版)》、《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问询函回复文件;于2021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问询函回复文件;于2021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等问询函回复文件;于2021年12月15日披露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等申报文件;于2021年12月22日通过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于2021年12月28日披露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报文件。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根据落实函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事项相关文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完善,主要修订和补充内容说明如下:
一、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二、其他申请文件的修订
尽调报告等申报文件均相应进行了更新修订。
除上述修订情况外,对此次申报文件中少量文字描述等非实质性内容进行了修订。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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