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02 证券简称:华峰铝业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8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63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9元。截至2020年9月1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96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113.4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95.1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518.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7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产20万吨铝板带箔项目”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8,758.82万元,该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账户中募集资金均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结余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业绩,公司将募集资金结余金额59,594.3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五、审议程序
鉴于“年产20万吨铝板带箔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2022年1月28日结余募集资金59,594.36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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