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0年度公司出售了全资子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影响金额为人民币14.65亿元,本报告期内未有相关类似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经营减亏6.33亿元–6.53亿元。
2、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大面板、小模组”战略,提高产业协同作用,提升产品附加值,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显著增长,预计全年营业收入人民币29.6亿元–3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39%。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公司2021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或“公司”)因其他合同纠纷事项对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包括司法冻结华映百慕大所持有的华映科技股票和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股权等),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2019年2月15日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及财产保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号)及《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号)。因相关案件尚未审结,公司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续保申请。
一、财产保全续保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9)闽民初1号之二,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应予准许。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申 请 人: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在审理原告华映科技与被告华映百慕大、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华映科技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扣押、冻结华映百慕大名下价值19.14亿元的财产,并为其申请提供了担保。法院作出(2019)闽民初1号之一民事裁定,准许其保全申请并送达了民事裁定书。现因该案尚未审结,华映科技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续保申请,并以原有财产继续提供担保,要求继续采取上述保全措施。
法院经审查认为,华映科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继续冻结华映百慕大持有的全部华映科技股票(股票代码:000536),冻结期限三年;
(二)继续冻结华映百慕大名下的以下股权,冻结期限三年:
1、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5%股权(注册资本2250万美元);
2、深圳市华映光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以上财产保全价值以人民币19.14亿元为限。
二、华映百慕大所持股份质押及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华映百慕大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97,889,71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0.77%)已被全数冻结;华映百慕大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 180,800,000股(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54%,占华映百慕大持有公司股份数的60.69%。
三、备查文件
1、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闽民初1号之二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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