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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1-00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2021年全年度,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8,000.00万元至-86,00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亏损134,614.95万元至106,614.95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59,000.00万元至-87,00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亏损134,562.56万元至106,562.56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全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8,000.00万元至-86,00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亏损134,614.95万元至106,614.95万元。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59,000.00万元至-87,00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亏损134,562.56万元至106,562.56万元。

  3、预计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80,000.00万元至230,00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7.25%至228.71%,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约为180,000.00万元至230,00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7.34%至228.83%。

  (三)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614.95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3,562.56万元。

  (二)每股收益:-3.29元/股。

  三、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体育板块

  报告期内,2020年欧洲杯、2022年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等相继复赛为公司体育版权业务的恢复带来了积极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体育板块2021年度实现的经营性毛利润约为65,000.00万元至85,000.00万元。但受境外新冠疫情以及各地区、国家疫情管控政策不同的持续影响,公司体育营销业务、球员经纪业务的开展仍未完全恢复。

  (二)影视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投拍、制作的相关影视剧陆续完成了相关发行以及播出工作,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影视板块2021年度实现的经营性毛利润约为3,000.00万元至8,000.00万元。但受行业持续下滑影响,公司影视剧业务相应减少了相关项目的投入。

  四、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会计处理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受影视行业影响,公司原有存货变现能力持续下滑,预计2021年度将计提存货减值约为-15,000.00万元至-25,000.00万元;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虽然加大了催收力度,但相关款项的回收还是难及预期,预计2021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约为-15,000.00万元至-26,000.00万元;受新冠疫情以及各地区、国家疫情管控政策不同的持续影响,最近两年欧洲球员经纪夏、冬两季转会市场成交数量以及成交金额呈持续下滑态势,公司球员经纪业务也无法顺利开展,预计2021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Borg B.V.商誉减值准备约为-15,000.00万元至-28,000.00万元;受新冠疫情以及相关防疫政策影响,影院上座率仍维持低位,预计2021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影嘉华悦方影城(深圳)有限公司商誉减值准备约为-1,500.00万元至-2,536.23万元。

  (二)投资亏损影响

  公司目前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共计持有北京新爱体育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爱体育”)19.55%的股权,鉴于新爱体育目前仍处于发展初期,因此,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将确认新爱体育的投资亏损约为-5,000.00万元至-10,000.00万元。

  (三)财务费用影响

  由于公司目前负债率仍然较高,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财务费用约为36,000.00万元至50,000.00万元。

  综上所述,虽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但结合公司日常运营管理费用等相关因素,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全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8,000.00万元至-86,000.0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亏损134,614.95万元至106,614.95万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2-007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39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立即会同相关方就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并逐项予以落实。由于公司原聘请的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自身人员情况和业务量及审计时间安排等原因,以及公司对审计工作独立性进一步提高的需求,提出将不再继续承接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改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此,公司合理预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自《反馈意见》回复届满之日(即2022年1月28日)起延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即2022年3月16日)提交关于《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及获得批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文体         公告编号:临2022-008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易仁涛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1人,董事杨秋雁女士、孙琳女士、李力韦女士、李松林先生、刘婷婷女士、李秉成先生、冯学锋先生、张里安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许欣平先生、金韬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维女士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闫爱华先生、副总经理周栋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珍玉女士因公未能出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1/2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勇、李甜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邓勇律师和李甜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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