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持有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份205,264,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8%。本次股份质押前,朋泽贸易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本次股份质押后,朋泽贸易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78,4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8.20%,占公司总股本的3.66%。
日前,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朋泽贸易通知,朋泽贸易将其所持公司7,842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4.本次股份质押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杉杉股份”)通过对杉金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杉金”)增资的方式取得苏州杉金70%股权,并通过苏州杉金间接购买LG化学旗下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韩国的LCD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70%的权益(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或“本次交易”)。
公司已于2020年6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9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30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31日、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31日、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30日、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披露了《杉杉股份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补充协议及附属协议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中国大陆交割已于2021年2月1日0时(中国标准时间,东八区)发生。上述会议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重组方案在完成相关审批之日起60日内未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期满后及时披露重组实施情况公告,并在实施完毕前每30日披露一次进展情况。根据规定,现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国台湾相关标的资产交割事项的工作持续推进中(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框架协议》,中国台湾相关标的资产交割的最后期限日为中国大陆相关标的资产交割日后的第一个周年日,中国大陆相关标的资产交割日为2021年2月1日)。
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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