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股东、副董事长聂水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2,1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715,897股,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11,917,9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959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松岭持有公司股份1,10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507%;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高菁持有公司股份179,5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98%;公司副总经理李营持有公司股份208,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040%。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9月9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10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聂水斌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050,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253%;张松岭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75,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377%;高菁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4,8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24%;李营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2,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60%。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以上董监高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月28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聂水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50,5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253%;张松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6,0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280%;高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40%;李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36%。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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