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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疫情持续时间过长,消费者购买能力不断下降,而运输成本、产品采购成本不断上升,且部分投放平台广告费持续上涨,因此尽管公司跨境电商业务2021年的订单及收入规模仍有所增长,但盈利能力水平受到较大程度的不利影响。

  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基数年份的2020年净利润突破历史新高且基数较大,在此情形下公司预计无法达到股权激励计划拟定的业绩考核目标,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且大部分激励计划对象资金来源系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考虑行业市场环境、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等因素,结合公司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070,800股,与之相关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王亚朋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070,800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87,480,088股变更为378,409,288股,注册资本由387,480,088元变更为378,409,288股,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条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下午14时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疫情持续时间过长,消费者购买能力不断下降,而运输成本、产品采购成本不断上升,且部分投放平台广告费持续上涨,因此尽管公司跨境电商业务2021年的订单及收入规模仍有所增长,但盈利能力水平受到较大程度的不利影响。

  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基数年份的2020年净利润突破历史新高且基数较大,在此情形下公司预计无法达到股权激励计划拟定的业绩考核目标,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且大部分激励计划对象资金来源系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考虑行业市场环境、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等因素,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业务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相关审议程序合法。

  本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28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070,800股,与之相关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二条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070,800股,回购价格为12.96元/股,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117,557,568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4日,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内部公告栏公布了《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1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37)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8);

  4、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5、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6、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13.06元/股调整为12.9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1年9月6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21年6月25日,上市日期为2021年9月6日。自激励计划授予日至登记日,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92万股,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080,000股调整为9,070,800股,实际授予对象由292名调整为286名;

  8、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070,8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及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相关情况

  (一)终止原因

  由于疫情持续时间过长,消费者购买能力不断下降,而运输成本、产品采购成本不断上升,且部分投放平台广告费持续上涨,因此尽管公司跨境电商业务2021年的订单及收入规模仍有所增长,但盈利能力水平受到较大程度的不利影响。

  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基数年份的2020年净利润突破历史新高且基数较大,在此情形下公司预计无法达到股权激励计划拟定的业绩考核目标,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且大部分激励计划对象资金来源系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考虑行业市场环境、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等因素,结合公司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070,800股,与之相关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二)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相关情况

  1、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86名,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9,070,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87,480,088股的2.34%。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1年7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3.06元/股调整为12.96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12.96元/股。

  3、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557,568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终止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和积极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3、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监事会意见

  由于疫情持续时间过长,消费者购买能力不断下降,而运输成本、产品采购成本不断上升,且部分投放平台广告费持续上涨,因此尽管公司跨境电商业务2021年的订单及收入规模仍有所增长,但盈利能力水平受到较大程度的不利影响。

  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基数年份的2020年净利润突破历史新高且基数较大,在此情形下公司预计无法达到股权激励计划拟定的业绩考核目标,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且大部分激励计划对象资金来源系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考虑行业市场环境、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等因素,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业务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相关审议程序合法。

  本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28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070,800股,与之相关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疫情持续时间过长,消费者购买能力不断下降,而运输成本、产品采购成本不断上升,且部分投放平台广告费持续上涨,因此尽管公司跨境电商业务2021年的订单及收入规模仍有所增长,但盈利能力水平受到较大程度的不利影响。而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基数年份的2020年净利润突破历史新高且基数较大,公司预计无法达到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目标,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070,800股符合公司业务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和积极性,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终止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拟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等议案,经综合考虑行业市场环境、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等因素,结合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070,800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87,480,088股变更为378,409,288股,注册资本由387,480,088元变更为378,409,288股。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内容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相应修改,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决议公告当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减资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后,债权人未提出异议的,则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2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关联股东需对议案1回避表决,应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2月10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2年2月10日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n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3”,投票简称为“吉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2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0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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