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业绩预计增加75,000万元-85,0000万元,同比增长278.68%-329.17%。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00万元-8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的19,805.71万元相比,将增加55,194.29万元-65,194.29万元,同比增长278.68%-329.17%。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4,545.07万元-84,545.07万元,与上年同期的20,060.02万元相比,将增加54,485.05万元-64,485.05万元,同比增长271.61%-321.46%。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05.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060.02万元。
(二)每股收益:0.10元(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2,074,100,000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开始实施战略转型,公司的经营模式从单一的新能源发电业务,向新能源发电业务、新能源发电资产转让业务、新能源基金业务、新能源发电资产管理业务四个业务板块并重的经营模式转变;经营理念实现从重资产运营向轻资产运营的转变。
其中,新能源发电资产转让业务是基于“滚动开发”的理念,即采取在新能源发电领域“开发一批、建设一批、运营一批、转让一批”的经营方式,从而促进公司实现从重资产向轻资产的转变。
新能源基金业务主要是发起并管理投资于新能源发电资产的基金。公司通过基金业务实现基金业务收益的同时,为公司的新能源发电资产转让业务拓展了转让出售的市场渠道,同时也为新能源发电资产管理业务增加了客户并扩大了业务规模。
随着公司新能源发电规模的不断增加,以及新能源发电资产转让业务和基金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的新能源发电资产管理业务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公司建立了完整的新能源发电资产管理业务体系,在保障新能源电站顺利运营的情况下,通过后市场服务为客户带来更高的发电收益,从而实现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目前公司依据上述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四个板块业务运营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成熟业务形态。
公司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是:
1、2021年度公司的新能源发电资产转让业务先后出售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宁夏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累计产生利润约42,000万元。
2、2021年度公司部分风电资产所在区域平均风速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以及公司并网装机容量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上述两项因素叠加提高了公司风电场的发电量,从而使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利润增长较多。
(二)会计处理的影响
除出售新能源项目公司和新设新能源项目公司等情况外,公司2021年合并范围无其他重大变化;不存在重大的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
四、风险提示
(一)2021年度公司的新能源发电资产转让业务先后出售新疆嘉泽发电有限公司、宁夏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累计产生利润约42,000万元。公司根据2021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并参照了同行业相关上市公司对同类型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将该项收益列入经常性损益。公司尚未就前述不确定因素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
(二)除上述出售事项外,公司发电业务和运维业务产生的净利润约33,000万元—43,000万元。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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