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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1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即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14日)。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100万元购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基本情况

  (一)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220058

  2、产品代码:DWJGX220058

  3、产品风险评级:稳健型产品

  4、产品期限:32天(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5、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6、产品性质:结构性存款

  7、产品收益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型存款

  8、募集期:2022年1月26日-2022年1月26日(含)

  9、成立日:2022年1月28日,本产品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10、结算日:2022年2月25日,产品年化收益率于当日确认

  11、到期日:2022年3月1日,产品正常到期;如产品因故提前终止的,则到期日以华夏银行通知为准。

  12、观察期:从成立日起至结算日的每个交易日,包含首尾两日

  13、购买金额:5,100万元人民币

  14、资金来源:公司部分超募资金

  15、产品挂钩标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价格AU2206

  16、产品结构要素:

  (1)、期初价格:成立日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

  (2)、结算日价格:结算日当日的挂钩标的收盘价格;

  (3)、执行价格1:期初价格100%(按照舍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4)、执行价格2:期初价格105%(按照舍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5)、年化参与率:68.00%。

  17、预期年化收益率:

  根据产品挂钩标的表现,预期年化收益率在0.65%至4.05%之间,最低可实现年化收益率0.65%:

  (1)、若挂钩标的结算日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4.05%;

  (2)、若挂钩标的结算日价格介于执行价格1和执行价格2之间,则预期年化收益率=0.65%+((结算日价格-执行价格1)期初价格)年化参与率;(按照舍位法精确到百分号后小数点两位)

  (3)、若挂钩标的结算日价格小于或等于执行价格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0.65%。

  18、预期收益计算方法:

  预期收益=存款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365(按照舍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9、收益情况:本次购买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预计将会为公司带来约18.36万元收益。

  20、公司本次购买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出资5,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4.80%。

  (二)本次理财产品风险提示

  根据《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说明书》,本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

  1.本金及收益风险:本产品到期时保证存款本金及约定的最低收益。存款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存款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

  2.利率风险:如果在产品存续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3.流动性风险:除非出现本说明书规定的情况,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投资风险:本产品的实际年化收益率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收益率计算较为复杂,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

  5.法律及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产品收益降低。

  6.产品不成立风险:募集期结束,如产品募集总金额未达到发行规模下限;或者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华夏银行无法或者经其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说明书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或者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无法按照本说明书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的,华夏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7.提前终止风险:遇国家法律法规或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本产品正常运作,或根据市场及投资运作情况经华夏银行合理判断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等情形,华夏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8.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而未能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华夏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华夏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华夏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华夏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信用风险:如发生本产品所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违约或其它交易对手违约,或华夏银行被依法撤销、申请破产等情形,将会影响本产品的投资收益。

  10.其他风险:指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华夏银行原因发生的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导致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收益。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华夏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华夏银行的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保最低收益型存款、风险程度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除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定外,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性。

  2、建立跟踪监控机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并按季度上报董事会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和异常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相关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应为正规的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投资期满后资金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备查文件

  1、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

  2、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说明书;

  3、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

  4、华夏银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客户权益须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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