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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临2022-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2年1月28日,公司收到天职国际《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李志忠(项目合伙人)、殷金凯、王君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工作安排原因,现指派闫磊替换李志忠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闫磊、王金峰、常浩。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情况

  闫磊(项目合伙人),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在天职国际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王金峰,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在天职国际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常浩,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在天职国际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闫磊、王金峰、常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其他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2-003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吉大正元,证券代码:003029)股票于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2年1月26日、1月27日、1月28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与公司管理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沟通,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目前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初步核算完毕,不存在需要发布业绩预告的情形。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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