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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被申请恢复执行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广东韶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广东韶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宜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韶龙”)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9,968,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3%。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一、关于被申请恢复执行的基本情况

  2022年1月29日,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信息渠道查询到广东韶龙执行案件(案号:(2022)沪01执恢30号)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起恢复执行,立案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执行标的601,200,000元。获悉上述执行信息后,公司已于2022年1月29日通过邮件函告广东韶龙并要求其及时回函告知上市公司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7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广东韶龙出具的《关于我司被申请恢复执行有关情况的说明》,获悉其尚未收到关于上述案件恢复执行的人民法院下发给广东韶龙的文书和执行申请人告知广东韶龙的文件,其作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将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期若收到关于上述案件重大进展事项的相关函件,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东韶龙本次被申请恢复执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被申请恢复执行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关股东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2、广东韶龙出具的《关于我司被申请恢复执行有关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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