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17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2月23日(星期三),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和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2年2月23日 17:30 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安阳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传真号码:0756-3265238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证券部
邮编:51906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二月八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180
(2)投票简称:纳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2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 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2月21日下午 15:00 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 002180 纳思达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事项概述
2015年7月21日,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参与投资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6,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珠海联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并以投资公司为主体,与洛阳中科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后将股权转让给珠海东方金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和普元(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珠海东方金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管理团队共同投资成立一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珠海中科金桥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科金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投资公司认缴出资250万元,认缴出资占比25%(目前实缴出资75万元)。
同时拟以中科金桥作为基金管理人,募集设立有限合伙制的产业基金—珠海中科金桥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基金规模为 5 亿元,中科金桥作为基金管理人及唯一的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0万元,投资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5,750万元。产业基金的投资方向为具有产品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参与投资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
2015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6),投资公司、中科金桥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上述公告。
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集成电路产业基金管理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将产业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中科金桥更换为珠海东方金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桥”)。鉴于东方金桥为公司的关联企业,变更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涉及关联交易。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集成电路产业基金管理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产业基金自成立以来,因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发展情况,未开展实质性运营,现经各方协商一致,拟终止产业基金注销珠海中科金桥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产业基金设立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珠海中科金桥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MYLXXC
3、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5429(集中办公区)
4、成立日期:2017年06月07日
5、经营范围:从事对集成电路设计及相关行业的投资,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中科金桥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7、产业基金的出资情况:
8、产业基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产业基金终止并注销的原因
产业基金自成立以来,未开展实质性运营,因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发展情况,经产业基金的投资人共同协商一致,拟终止产业基金并注销珠海中科金桥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业基金各投资人签署终止协议后,将办理相关清算注销事宜,并向投资人支付对应清算款项。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该产业基金并注销珠海中科金桥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投资公司将收回前期投资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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