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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2-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201905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9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并于2019年8月15日、9月12日、10月11日、11月8日、12月6日、2020年1月3日、2月10日、3月9日、4月8日、5月7日、6月8日、7月7日、7月20日、8月20日、9月18日、10月16日、11月13日、12月11日、2021年1月8日、2月5日、3月4日、4月2日、5月20日、6月8日、7月3日、8月11日、9月4日、10月9日、11月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甬证监告字[2021]4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中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论性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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