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1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永海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王永海,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永海先生,男,1965年7月出生,博士后,中共党员,汉族。1986年7月至今,先后任武汉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征集人王永海已出席公司 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并对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23日10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街156号保利大都汇T1号楼1203会议室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7)。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7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2月18日-2022年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程序
1.请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街156号保利大都汇T1号楼
收件人:赵兴
联系电话:010-58689199
联系传真:010-58689734
邮政编码:1011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永海
2022年2月8日
附件: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永海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7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23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街156号保利大都汇T1号楼12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23日
至2022年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王永海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7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8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原件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原件等办理登记。
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股东或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者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登记,在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并于会议召开前持上述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正式登记。
(二)预登记时间: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9:00-11:00,14:00-17:00
(三)预登记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街156号保利大都汇T1号楼11层1106二号会议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思羽、赵兴 邮 箱:ctgr_ir@ctg.com.cn
电 话:010-58689199 传 真:010-58689734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街156号保利大都汇T1号楼
邮政编码:101100
(二)注意事项:
1、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2、为配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遵守当地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