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2月9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敬谊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著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程青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中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为中通京房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房山区长阳镇农村治污工程PPP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通京房水务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天坛支行申请6,600万元贷款,期限15年,并以房山区长阳镇农村治污工程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6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为中通京房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
1.黄著文先生简历:
黄著文,男,1966年7月出生,汉族,湖北罗田人,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全日制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持有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总部会计核算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持保障部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三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三部总经理、中小企业投资银行部总经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投行部、北京投行总部董事总经理。
黄著文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程青民先生简历:
程青民,男,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学硕士,中级工程师,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任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研发岗,技术发展中心副主任,集团环保产业发展中心副总监,集团办公室主任;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程青民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2-009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为中通京房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持有中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环境”)92%股权,中通京房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房水务”)为中通环境的全资子公司,为顺利完成房山区长阳镇农村治污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房山长阳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京房水务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天坛支行申请6,600万元贷款,期限15年,并以房山区长阳镇农村治污工程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通环境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600万元。
2022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中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为中通京房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中通京房水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P3R8XY
(3)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9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张家场村村委会东150米
(5)法定代表人:韩菲
(6)注册资本:50,000,000元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水污染治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中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间接持有中通环境92%股权,中通环境持有京房水务100%股权,京房水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京房水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61.23万元,负债总额26.89万元,净资产434.3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京房水务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609.31万元,负债总额984.97万元,净资产1,624.34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3.截至公告日,被担保方京房水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天坛支行
2.债务人:中通京房水务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中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4.担保内容:为中通京房水务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上述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7.保证期间:本合同担保的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分别起算。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次日起,计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中最后到期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通环境为其全资子公司京房水务担保获得银行项目贷款,将有助于解决房山区长阳镇农村治污工程PPP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公司在北京地区业务发展。
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通环境为其全资子公司京房水务提供融资担保,将有助于京房水务提高融资能力,顺利获得银行融资,加快完成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尽早获取经济效益。
本次担保事项相关决策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上述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金额为58,7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0,290.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6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2-010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著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程青民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聘任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程青民先生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程青民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60-88389268
传真号码:0760-88830011
电子邮箱:chengqm@zpug.net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
邮政编码:528403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九日
附件:
1.黄著文先生简历:
黄著文,男,1966年7月出生,汉族,湖北罗田人,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全日制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持有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总部会计核算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持保障部总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三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三部总经理、中小企业投资银行部总经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投行部、北京投行总部董事总经理。
黄著文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程青民先生简历:
程青民,男,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学硕士,中级工程师,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任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研发岗,技术发展中心副主任,集团环保产业发展中心副总监,集团办公室主任;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程青民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