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
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2月9日收到李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瑞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瑞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对李瑞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林楠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林楠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林楠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756 9087
传真:0571-8756 9352
电子邮箱:ir@zjjiaoke.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董办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林楠芳:女,汉族,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江山化工证券事务专员,盾安环境、海峡创新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林楠芳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并于2016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林楠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林楠芳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林楠芳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11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25日—2022年2月2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2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持续督导机构。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二)议案具体内容
提案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2年2月22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另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倩
电话:0571-87569087
传真:0571-8756935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投资部)(邮编310051)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1
2.投票简称:浙交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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