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2-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委托理财受托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银行
● 本次到期委托理财金额:66.30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对公客户结构性存款、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浦发银行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上海银行结构性存款、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光大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31天至365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8日、2019年6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
授权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19年6月26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有效。
2、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
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0年6月29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有效。
3、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1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到期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升资金实际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应有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到期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续上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及风控原则,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在期限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内进行投资等。
2、投资过程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操作执行,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或外聘人员,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3、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以及监督的职责分离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整个操作过程的业务流程,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对理财产品进行日常及时记录与跟踪,确保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到期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上述委托理财均主要投资较低风险的人民币固定收益类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到期的委托理财产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且符合公司购买委托理财相关的内部控制要求。
2、产品的受托方均为已上市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1年),风险水平较低,公司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资金投向、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3、公司将持续跟踪和分析委托理财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到期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银行均为已上市商业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将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该等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1%,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本次到期的委托理财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即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89%。公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同时通过有计划的理财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为公司股东获取应有的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各种复杂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1、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8日、2019年6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
授权期限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19年6月26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有效。
2、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
授权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0年6月29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有效。
3、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1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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