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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天然气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公司子公司)拟以操作主题开展商品套期保值品种为公司主营业务所涉及的天然气(NG)和/或液化天然气(LNG)(以下合称“天然气”),主要包括Brent原油、JCC原油、JKM天然气、Henry Hub天然气、TTF天然气等价格指数或与之相关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2.投资金额:在授权有效期内投入的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目的为尽量规避天然气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但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和信用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套期保值等防范天然气价格波动风险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司及/或下属子公司为操作主体与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贸易商、天然气贸易的交易对手等通过开展境内外商品类套期保值等途径管理因天然气价格指数波动而产生的经营风险。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燃气供应作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公司经营情况可能受挂钩国际天然气或原油等价格指数波动的影响。公司通过商品类套期保值防范天然气价格波动,目的是对国际进口天然气长约购销、天然气贸易等交易价格进行套期保值,通过价格的风险管理,规避国际能源价格波动等因素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操作主体:公司及/或其下属子公司;

  2.交易品种:主要包括Brent原油、JCC原油、JKM天然气、Henry Hub天然气、TTF天然气等价格指数或与之相关的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3.投资金额:在授权有效期内投入的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4.授权事项及有效期: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制度,适时决策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通过开展套期保值等防范天然气价格波动风险方案的途径锁定天然气价格,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有效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的有效期,则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5.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降低天然气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天然气价格的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市场风险:当市场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操作主体可能无法按照计划锁定价格。

  (二)资金风险:可能需要向交易对手提供交易保证金,若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三)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出现因不完善的内部流程、员工、系统以及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操作风险。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造成技术风险。

  (五)政策风险:天然气贸易及衍生品交易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六)信用风险:当天然气贸易合同挂钩的价格指数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造成损失。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采用定量及定性的方法,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与需要,及时识别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信用风险等,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风险事项,明确处置权限及程序,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气源价格波动风险。

  (二)公司将充分关注交易对手的选择、资金风险、市场风险等关键环节,妥善做好仓位止损、法律纠纷案件处置、舆情应对等工作,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防止风险扩大和蔓延,使风险管理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

  (三)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然气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应急处理程序、信息报告管理、保密管理与档案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四)公司已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公司前期将对交易对手的公司情况、相关人员、资质文件等进行详细审核。根据前述交易文件的条款与市场操作惯例密切关注并审慎控制交易对手违约的风险。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气源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气源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气源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拟开展的业务规模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以公司及/或下属子公司为操作主体与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贸易商、天然气贸易的交易对手等通过开展境内外商品类套期保值等途径管理因天然气价格指数波动而产生的经营风险。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降低天然气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天然气价格的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公司设立了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并遵照公司《天然气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严控交易风险。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殷红梅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套期保值等防范天然气价格波动风险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公司及/或下属子公司为操作主体与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银行、证券公司、贸易商、天然气贸易的交易对手等通过开展境内外商品类套期保值等途径管理因天然气价格指数波动而产生的经营风险,在授权有效期内投入的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制度,适时决策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通过开展套期保值等防范天然气价格波动风险方案的途径锁定天然气价格,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有效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的有效期,则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完成时终止。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天然气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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