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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通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2日以公告形式发布。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会议室。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克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1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431,456,1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2264%。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0人,持股份数量169,652,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24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持股份数量1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8名,持股份数量169,636,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2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9名,代表股份27,552,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名,代表股份1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7名,代表股份27,536,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3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审议《关于签订<债权债务抵偿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数为261,803,141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67,745,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56%;反对1,907,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5,645,4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769%;反对1,907,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孙怡文、洪伟两位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会议见证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2-013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人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杨大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大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大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及董事会的日常运作产生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大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大勇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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