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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李智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6,180,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355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3,760,8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2,41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20%。

  3.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视频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57,348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79%;反对23,0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以上表决结果为中小股东投票表决。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亚楠、孙毅;

  3.结论意见: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文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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