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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2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5日

  东方成长回报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2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5日

  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2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5日

  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2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5日

  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

  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申购、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2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2022年2月1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本基金的单笔金额50万以上(不含50万)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日期,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2 除有另行公告外,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2.3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2.4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5日

  关于增加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等六家机构为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

  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

  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保险”)六家机构协商一致,自 2022年02月16日起,新增华安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华南、中信期货、阳光人寿保险办理本公司旗下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二、重要提示

  1.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4.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5.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6.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电话:9551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7.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df5888.com或 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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