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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2-009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25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辉果蔬”)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包括4,000万元)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包括一年)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2021-039)。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69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3,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00.00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25.27万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A验字(2020)0004号”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详见2020年3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购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250万元,主要条款如下:

  

  2、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购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500万元,主要条款如下:

  

  3、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购买“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为500万元,主要条款如下: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仅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预计收益根据购买时的理财产品而定,不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将严格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产品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公司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确保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二)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近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虽然仅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委托理财,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六、审议程序

  2021年4月15日,公司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包括4,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包括一年)有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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