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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全资子公司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科技”)于近期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1000702,发证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有效期三年。

  之江科技是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之江科技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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