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变动,于秀荣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卸任后于秀荣女士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选举,公司聘任于秀荣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分管公司财务工作,公司期待于秀荣女士今后为公司作出更大的贡献。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Eric Gang Hu(胡刚)先生推荐提名,公司聘任仇志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仇志烨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分管研发及市场工作。
鉴于仇志烨先生尚未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相关培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仇志烨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仇志烨先生承诺于三个月内完成上交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相关培训。其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完成上交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相关培训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仇志烨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附件:仇志烨简历
仇志烨,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拥有华中科技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士、博士学位,研究员职称,北京市优秀人才、北京市科技新星、北京海英人才;2012年9月至2014年11月在清华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担任发行人的新产品开发部经理职务,2015年7月至今担任发行人的副总经理职务。
仇志烨先生通过持有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0%股权间接持有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776,000股,持股比例0.582%。通过华泰奥精医疗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16%股份。
仇志烨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仇志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仇志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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