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安吉乾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乾丰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乾丰投资经合伙人股东会决定,乾丰投资于2022年1月24日办理完成了注销登记。乾丰投资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7,000,000股将由其合伙人臧洪涛、俞强按照各自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3)。
二、过户登记情况
2022年2月14日,乾丰投资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2年2月11日,过户数量合计为7,000,000股,其中6,720,000股过户给合伙人臧洪涛、280,000股过户给合伙人俞强,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变动完成前后,各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数据中比例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股东后续权益变动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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